从《摩诃止观》看“烦恼即菩提”在天台圆教中的意义(一)
从《摩诃止观》看“烦恼即菩提”在天台圆教中的意义(一) 2008-03-14 11:10:56 大 中 小 标签:文化 从《摩诃止观》看“烦恼即菩提”在天台圆教中的意义内容提要:“烦恼即菩提”是大乘佛教的核心命题之一,它彰显了菩萨不取不舍、悲智双运的伟大愿行,蕴含了大乘佛学高妙圆融的哲理。在天台圆教中,这一命题得到了系统圆满的阐释,“烦恼即菩提”在圆教的圆理、圆行和圆位中都有深妙的意义,在圆教的理论视野中,“烦恼即菩提”的意义才得以清晰地全盘展现,既点化了其中不可思议的圆顿义,又揭示了其中层次分明的次第意。本文主要依据《摩诃止观》详细地展示了“烦恼即菩提”在天台圆教中的意义,使我们避免对这一命题进行表面化的、似是而非的、模棱两可的理解,这对于我们汲取“烦恼即菩提”的大智慧,是非常有意义的。 关键词:圆顿 烦恼即菩提 圆教 作者戈国龙,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 一在常识看来,佛教修行悟道总是要寻求一个迵异于凡俗世界的“彼岸世界”,那个彼岸世界和这个“此岸世界”是对立的另外一个世界。此岸世界是充满烦恼与执着的,断除了烦恼执着才能到达彼岸世界。但真的有另外一个世界吗?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如果彼岸世界被当成理想世界去追求,充满烦恼的现实世界必须被否定、被对抗,那么人就被分裂成两个部分,在这种分裂和对立之中,烦恼被看成是真实的,而断除烦恼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但其实当烦恼被当成真实的时候,烦恼就不可能被消除,而断除烦恼的努力本身就是自我的造作,一种新的烦恼。谁是那个努力的人呢?这种努力会造成自我的强化,那个与烦恼对抗的“我”也变得越来越真实,当“我”被认为是一个解决烦恼的主体来对付“烦恼”这一客体时,我们看到在这种主客二元对立的格局中,修行的人不可能成为胜利者,断除烦恼成为一个幻象。 追求理想世界的努力意味着此时此地的世界是被否定的,我们的目光在关注着遥远的目标,我们假设:透过长时期的艰苦修行,我们终于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而达于理想的彼岸。然而离开此时此地而别求真实的存在是可能的吗?事实上我们面对的永远只能是当下的生命,我们能对之有所作为的也只有此时此地,对于过去我们只有回顾与记忆,对于未来我们只有期望与想象,我们无法对过去和未来加以操作,我们只能立足于现在这一片刻去有所作为。 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能修的主体和所修的客体,此时此地和遥远的目标,这种种对立使我们面临学佛修行的困惑与难题。这些难题也可以说是诸权教的难题,因为面对初机弟子和烦恼中的众生,必须指出“苦”的存在以及“灭苦”的必要性,引导他们进入“断烦恼求菩提”的道路,这是佛化度众生所必需的方便善巧;然而也正由于此,佛无法直接显示存在的真相,而采取了诸权教类似于“善意的谎言”一类的方便教法。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佛陀就开示了更加圆满无碍的教导,在大乘佛学“真空妙有,缘起即空”的理论中,大乘菩萨悲智双运,即世间而出世间,不断烦恼而证菩提,其中已经显示了圆妙的哲理与实践,而这些权教的难题最终在天台所判的真实圆教中得以圆满解决。权教意味着暂时的、方便的教化方式,它只是一种逗机说教的权巧施设,它着眼于众生的根器及其接受能力;而圆教意味着直接显示那个本来的真实,说“诸法实相”,它着重于佛陀的自证境界的显示及其度生的“本怀”。 这就是天台圆教为什么特别注重《法华经》的原因,因为《法华经》特别提出了佛的出世本怀的问题,指出佛说三乘教只是适应众生根机的方便权教,而佛之真实本怀唯在说一佛乘,使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而佛之知见也即是诸法实相。当时机成熟佛就宣布只有一佛乘,“会三归一”,一切众生都将成佛。天台圆教揭示出佛之说法皆有其四种层次(藏、通、别、圆四教)的真理,而“烦恼即菩提”也就有不同层次的意义开展,在比较与判摄中,圆教的意义得以充分的证成。 在《摩诃止观》开篇缘起章中,总明“圆顿止观”云: 圆顿者,初缘实相,造境即中,无不真实。系缘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无非中道。己界及佛界,众生界亦然。阴入皆如,无苦可舍;无明尘劳即是菩提,无集可断;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生死即涅槃,无灭可证。无苦无集故无世间,无道无灭故无出世间。纯一实相,实相外更无别法。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观。虽言初后,无二无别,是名圆顿止观。 圆顿止观是直接观诸法实相,一开始就进入那终极的,在这个最终的真实中,一切皆真实,一切皆如,万法如其本来地显现自身。这个世界就是那个世界,并没有“世间”与“出世间”的对立,没有一个解脱的世界和一个缺憾的世界相对立,因为只有一个整体的法界,没有一法在此整体法界之外,“实相外更无别法”。此时此地就是那遥远的目标,“虽言初后,无二无别”;没有要解决的问题和导致产生问题的原因,“无苦可舍”,“无集可断”;没有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没有要解决问题的人,“无道可修”,“无灭可证”;一切法在其本然的位置上已经恰到好处,各如其如,“一色一香,无非中道”。 这是真实觉悟的世界,烦恼与菩提圆融不二的世界。我们不是要去与烦恼作斗争,而是彻底地认识到烦恼本不真实,烦恼的本性就是“法性”,只是因为我们在梦中、在迷中错误地以为它是烦恼,而一旦你醒过来,就发现并没有烦恼法的生起: 唯信此心但是法性,起是法性起,灭是法性灭,体其实不起灭,妄谓起灭。只指妄想悉是法性,以法性系法性,以法性念法性,常是法性,无不法性时。体达既成,不得妄想,亦不得法性。[ii] 一切法的当体就是性空的,无住的,烦恼无住,烦恼即法性,如果烦恼是有实体的,我们就不可能断除烦恼,而如果我们想要断除烦恼,其本身也是烦恼。“心如幻焰,但有名字,名之为心”[iii],我们的心念如幻如化,本没有一个实体在起灭,而是当体即消融无迹,觅之不得,起是法性起,灭是法性灭,都是法性,实际上并没有起灭的实法,“观无明即法性,不二不异。法性本来清净,不起不灭,无明惑心,亦复清净,谁起谁灭?若谓此心有起灭者。横谓法性有起灭耳。”[iv]是我们的妄想执着认为有起灭,体悟到“妄想悉是法性”,而“法性本来清净”,就没有妄想,也没有法性,如如寂灭,不可思议。 但是一落入语言之中,就会有语言所带来的局限,如果执着于语言文字的表达,就会产生新的困扰。“无明”、“法性”也都是在思议中诠说的方便,要得其意而忘其言。诸法实相超越语言文字,当你对之说什么的时候,就是在给它限制,就不是它本身的如如境地。所以我们会看到这样的困惑与解答: 问: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无明破时法性破不?法性显时无明显不?答:然理实无名,对无明称法性,法性显则无明转变为明,无明破则无无明,对谁复论法性耶。问:无明即法性,无复无明与谁相即?答:如为不识冰人,指水是冰,指冰是水,但有名字,宁复有二物相即耶?如一珠向月生水向日生火,不向则无水火。一物未曾二,而有水火之珠耳。[v] 其实,并没有一个“无明”和一个“法性”去“二物相即”,只是为不识实相的人相对无明而说法性,在顿悟实相的境界里,没有无明也没有法性。一切法的本身都是各如其如的,此无可断,只有相对于人心的迷悟而有染净的差别,于诸烦恼法中通达“烦恼即是菩提”,则当体消融法性与无明、烦恼与菩提的差别相而冥归一如实相。正如牟宗三先生所说:即于淫怒痴而得解脱,此名曰:“不断断”,亦曰“不思议断”,或“圆断”。“不断断”者,不客观地断除或隔离淫怒痴等非道之恶事而主观地即得解心无染也。 “解心无染”不是独自成一个觉解的清净体摆在那里,而是即于一切法之法理之如而当体即如其如而如之,此即是“不断断”,亦曰“解惑不二”。[vi] “烦恼即菩提”是通过圆顿的方式超越了烦恼与菩提的二元对立,不是在烦恼法之外别求一个隔别的清净法,而是去除对烦恼法的虚妄执着还其本来性空的真实面目,如此则成“不断断”,亦是不思议的顿悟顿断之法。 “烦恼即菩提”的究竟义实是不可思议的“绝待止观”,我们所有的言说都离不开概念的相对性,当“烦恼”这个词一被说出来的时候,就是和“菩提”相对立而来谈的。现在我们为了避免这种对立的假相,而说“烦恼即菩提”,然而这仍然无法逃避语言自身的局限性。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实际的证悟体验上来解决,而不是从文字上去一层层的消解,因为这种消解是无穷递归的。 《摩诃止观》从相待意义上明“相待止观”云: 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无明亦非止非不止,而唤无明为不止;法性亦非止非不止,而唤法性为止。此待无明之不止,唤法性而为止。如经法性非生非灭,而言法性寂灭;法性非垢非净,而言法性清净。是为对不止而明止也。 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无明非观非不观,而唤无明为不观;法性亦非观非不观,而唤法性为观。[vii] 在名言的相对层次上,我们对无明而言法性为止观,而在证悟实相的绝待境界中,则消解了所有的名言对待: 绝横竖诸待,绝诸思议,绝诸烦恼、诸业、诸果,绝诸教观证等。悉皆不生,故名为止,止亦不可得。观冥如境,境既寂灭清净,尚无清净,何得有观? 故如此大事不对小事,譬如虚空,不因小空名为大也。止观亦尔,不因愚乱名为止观,无可待对,独一法界,故名绝待止观也。[viii] 这里所说的绝待止观也就是圆顿止观,也就是能观所观和一切对待都冥合一体的“独一法界”,而这是超越于文字和语言的,是超越次第的“不思议境”,这就是“烦恼即菩提”的最终的意义显现。然而为了帮助人们理解不思议境,还是要通过思议层次的开显,在圆教中次第与圆顿,思议与不思议得到了统一。 -------------------------------------------------------------------------------- 注释: 《摩诃止观》卷一,版本:《中国佛家气功经典导读》,人民体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92页。参校《大正藏》卷46《摩诃止观》。以下引《摩诃止观》页码,皆为此版本,不再另注。 [ii] 《摩诃止观》卷五,第253页。 [iii] 《法华玄义》,《大正藏》卷33,第685页。 [iv] 《摩诃止观》卷五,第261页。 [v] 《摩诃止观》卷六,第282页。 [vi] 牟宗三:《佛性与般若》,台湾学生书局,1993年修订版,第600页。 [vii] 《摩诃止观》卷三,第214页。 [viii] 《摩诃止观》卷三,第214页。 文章引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