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所说的“有为法”指生命和世界的现象,而佛陀所说的“无为法”指生命和世界的本质”
这句话说的很好,说明作者的见解比较明晰和正确。
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关系,就是法和法性的关系。虽然通常我们说“一切法有二,一是有为法,二是无为法”;但严格的剖析法相,法是指有为法,无为法是法的“性”。
这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定义和关系,也就是法和法性的关系,这两个概念和互相关系,是诸学人比较迷惑和含糊不清的地方。什么是无为法?无为法就是真如。真如的定义是什么?真如就是一切有为法的真实相、真实性。真如的特征性是什么?是“不生灭、不变化、不造作、不来去”。
那么,二者是什么关系?是不一不异的关系。很多人要么认为二者是一,如把阿赖耶识当作是如来藏、真如;要么认为二者是二,比如认为一切现象之外,还有一个独立存在的宇宙唯心本体。那么无论认为是一还是二,都会堕落到外道见中。
有为法是指心、心王、色法这些现象,缘起的现象。有为法的特征性是什么?是生灭、变化、造作。那么,这里就出来一个问题:为什么这“生灭变化造作“的有为法,它的真实相是“不生灭变化造作”的真如?
如果能理解这个问题,我想对于中道见解,就初步入门了。现象和空性(真如),并不是互相违背的。
至于真如是有还是无的问题,实质上,无论中观瑜伽,都认为空性真如是离开名言概念上的有无的。但是,中观侧重阐述能够开显真如的“空”,瑜伽侧重阐述由“空”所显的“空性(真如)”,前者是主要讲我们要破除的东西,后者则承认真如是真实的胜义有,所以这个问题也是中观和瑜伽两大派区别的一个地方,一个叫空宗,一个叫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