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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感 觉 的 主 观 与 客 观(2)

[原创]感 觉 的 主 观 与 客 观(2)

现在,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视觉。20世纪以前,人类认为物体的颜色是不依赖于意识而独立的客观存在。无论是白天或者黑夜,物体的颜色都是存在的。当有光明的时候,我们便可以看到物体的颜色。就是现在,多数人在不假思索的情况下,仍然是这样认为的。但是,20世纪随着物理学和人体科学的发展,人类认识到:物体的所谓颜色只不过是某种光波与眼根相互作用而在心中产主的视觉反应而已。颜色也是一种精神现象,或许有些读者还不十分明了,笔者再做一些解释:

l眼根包括眼球、视神经、脑皮层视区,它们都是由细胞组成,是属于物质实体色尘是指与眼根相互作用产生视觉的微细之物,由物理学可知:色尘是波长380780纳米之间的电磁波—一可见光波。

2、色尘本身并没有颜色,也就是说,光波本身并没有颜色,光波是不能被看到的,在夜间空旷之处,用手电筒照天空时,可看见一道“光柱”,这是空气中的微粒对光的反射而产生的视觉效果,假设在真空中,用手电筒照虚空,便看不到“光柱” 了。

3、物体本身并没有颜色。它只是对某些频率的光波有反射作用,而对其他频率的光波有吸收作用。如果被物体反射的光波,没有进入动物的眼睛,与眼根相互作用,是不会产生视觉反应—一颜色的。也就是说,在没有人或其他动物看物体时,物体是没有颜色的。即使物体反射的光波进入眼中,与眼根发生了作用,但是,如果你的心没有注意(作意),仍然不会产生颜色等视觉反应的。所谓“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是这个意思。

4、不同动物对相同频率的光波的视觉反应是有差别的,也就是说,不同动物在相同频率的光波照射下,看到的物体的颜色是不同的。例如猫科动物在夜间对红外线可产生视觉反应,而人类对红外线却没有视觉反应。

5、当我们闭上眼睛或者张开眼睛而没有可见光波时,只要你把注意力放在视觉上,便可以看见黑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视觉反应。

6、失明者是眼根损坏造成的。如果失明者的脑视区(眼根的一部分)损坏,只要他注意(作意),也同样可以看见黑暗,或者说,也可以产生视觉反应。这是因为失明者的视觉功能还是存在的,视觉功能是心的功能之一,失明者并不因为脑视区的损坏而完全失去视觉功能。脑视区只是产生视觉的物质条件之一。

7、在睡梦中,人类看到事物的颜色、明暗、形状和大小等色境,即产生视觉,与眼根没有关系,脑视区并没有接收视神经传来的信号。虽然是幻境,但与梦醒时,用眼根看的情况是相似的。这点也可证明脑视区并不是产生视觉的主体;或者说,脑视区只是产生视觉的硬件,而并非软件。

8、看见黑暗与什么都没有看见是不同的,见到黑暗是有见,什么都没有看见是无见。无见就会产生虚空的感觉,人类的空间感主要是由视觉的有见和无见相对比而产生的感觉。

9、当光波进入眼球的强度不同,便有明暗的视觉反应;当光波进入眼球的角度不同,便可产生物体的形状、大小等视觉反应;当光波进入眼球的角度变化时,便可产生物体运动及其快慢的视觉反应。

10、色尘和色境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佛法早已把它们区分开来,而科学家到了20世纪之后,才知道佛法设立这两个概念的含义:色尘是指光波,而色境是指事物的颜色、明暗、形状、运动、大小等境界

通常情况下,人类下意识地把能见之心和所见之境绝对区分开来,认为所见之境是独立于能见之心之外的“客观存在”,其实;能见之心和所见之境只是感觉(视觉)的两个不同角度而已。从主观角度来说,视觉是心对色尘(光波)与眼根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反应;从客观角度来说,视觉即是所见之境—一色境;而从统一性的角度来说,。心的反应与色境是指同一事物(视觉)。而并没有另一个“客观存在"的颜色被能见之心所见。也可以说,物体的颜色、形状、大小等境界是视觉的客观部分,而心的反应是视觉的主观部分。就象做梦时,在未醒之前,人类下意识地认为能见之心与所见之境是相互独立存在的;但在我们醒来之后知道:梦中的能见之心和所见之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同样在日常生活中,感性认识告诉我们:能见之心是“主观” 的,色境是“客观”的,它们是相互独立的;理性分析告诉我们:能见之心与所见之色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禅师们常讲:“心即是境,境即是心”;“心境非一非异”就是这个意思。

总之,能见之心与所见之境是对立而统一的,所见之境与能见之心是同时生起、同时灭却的。心生则境生,心灭则境灭;境生则心生,境灭则心灭。

或许有人会问:当我们注意去看,而什么都没有看见(无见)时,能见之心还在,却没有所见之境,怎么解释呢?其实,前面说过,无见就会产生虚空的感觉,而虚空感觉的客观部分就是所见之境—一空境。空境虽然不同于色境,但空境也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心的反应。

其他四种感觉也和视觉一样也是同一层次上的精神现象,现在,再简单分析一下听觉。听觉也是心的功能之一。

声尘是指声波,声波是物体的振动在弹性媒质(如空气)中传播的一种机械波。人类只能感受到振动频率为202000赫的声波,超出这个范围的声波人类就无法产生听觉反应。

声音是声尘与耳根相互作用,在心中产生的听觉反应。当一位歌手在唱歌时,他发出的只是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声波。从主观的角度来说,声音是能闻之心,通过耳根对声波产生的听觉反应;从客观的角度来说,声音是所闻之境—一声境。听觉反应与声境是指同一事物,能闻之心与所闻之声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没有另外一个“客观存在”的声境被能闻之心所反应;所以,声音同样是一种感觉而已,也是精神现象之一。

味觉、嗅觉和触觉比较好理解。例如,糖的甜味并不是客观存在,只有把它放在嘴里,与舌根相互作用时,才能在心中产生甜的感觉;黄莲的苦味也不是本来就有的,只是把它放入口中,与舌根相互作用,才在心中产生了苦的感觉。当糖和黄莲进入咽部、食管和胃部,就没有了甜和苦的“性质”;各种气体也只有在被吸入鼻中,与鼻根相互作用时,才有了“气味”。水的冷或热也并不是水的“客观性能",只有当水与皮肤接触后,才有所谓的冷或热。

总之,由五种感觉器官感觉到的一切“外境”,都不是独立的客观存在,它们都是感觉的一部分—一客观部分,而感觉的主观部分(心)与客观部分(境)只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角度而已!
  佛法把以上五种感觉叫做五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在佛法中还有三个识即:意识、末那识和阿赖耶识,共八识可合称为心,只因心在不同的情况下有多种功用而分成八种。
现在我们简略地介绍一下后八识:(续)
您好:我是一位出家人,物理系科班毕业,喜欢传统文化,欢迎光临我的博客,或许会给您一些新意和启示。白玛喜饶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u/12543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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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系统性的文章,不错!
在每一秒中,都要警觉,觉知当下正在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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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识与我们的五觉是一回事,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吗?
认真过好每一天,享受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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