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本是佛,为何要修“证”?(原发于佛教天地论坛)
去年伊始,在香港一参禅论坛上,有同修问:“《涅槃经》等大乘经论中,处处标指,人人皆有佛性,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是心是佛,自性即如来。却又为何要去修、要去‘证’?”
尔时我曾广引《圆觉》、《楞严》、《楞伽》、《胜鬘》……而推理,终因理深关琐,无法沟通。情急之下,曾编故事一则,权想寓理于事,释疑一二。值此新年伊始,复拈旧案,奉有同疑的同修慧鉴,或有启发一二,就当新年有礼了!
打比方:有一个从未出远门的少年,他于昏睡中飘流到一个孤岛,周围是一望无际的水面。有一天,天上“掉”下一个手机。他无意中接通一个电话----
“皳我离开!”他求救;
“你在哪里呀?我们来救你。”对方说;
“我在‘这里’呀,周围是水。”他回答。
“‘这里’是哪里呀?”对方急了;
“我哪知道?‘这里’就是这里嘛!”他也急了。
“告诉我在哪个城市、哪个街道……?”对方引导;
“这里除了土就是树。”他木然。
……
后来,他偶遇渔船获救,亲人安排他环游了全世界。
你现在若问他:“‘这里’究竟在哪里呀?”
他会津津乐道了:“嗨!就在地球上的、太平洋西岸的、中国的、西南的、昆明的、滇池的、西山东南两公里处的—— 一个小岛上啊!”
“甲听众”:“我知道了!那位置可以从昆明大观楼坐船去。”
“乙听众”:“我知道了!我曾站在西山顶上看到过那岛。”
“丙听众”:“我知道了!你说的是那个岛子呀,我小时候上去过!”
“丁听众”:“吔!不就是我们现在站着的这儿嘛!”
这个故事想要表达的——
*小岛好比“果位”,从“地球到昆明到小岛”好比是方便法门。所以说“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义”,凡夫捧宝找宝,通过方便法的修习,才知宝在当下,其实还是手上那宝。大乘经载佛祖早已成佛,示现人间后,依然要“修证”,这原来是要示现给众生:人人皆能成佛。
*如论佛性,当指小岛所在的“位置”,是要解决“位置”的问题。本已在这“位置”上,为何要证?破“短见”!他只知周围有水;知岛在、却不知“位置”所在。离岛后,周游全球,好比是“修证”,找对方位了,“证”果了。
*比照理解“不增不减,不生不灭”:不管他离不离开,小岛始终在那“位置”,“证”前如此,“证”后亦如此。因为改变的是“见”,而不是“位置”。
*何为契机:所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对“外星人”你得标称“地球……”;对“哥伦布”你得标称“太平洋西岸……”;对“南非土人”你得标称“中国……”;……对昆明人,你只要说滇池;对滇池中的渔民,你只要描述那岛的样子。这就是“契机”的一面。
*第一义谛与俗谛、根本知与方便说法之关系。对于岛上之人,如果不欲离岛,当然也就无所谓说“位置”了。如果他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小岛的“位置”,那就得先“修证”,再去跟人说“地球上的中国的……”。这就是方便法。
所以,当我们真正“证悟”了,方便法也就随之而来了,你再去度人就“方便”了。
鉴月恭敬奉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8 21:31:0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