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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的家庭生活 ——摘自圣严法师《怎样做一个居士》

居士的家庭生活 ——摘自圣严法师《怎样做一个居士》

一个居士,虽然皈依了三宝,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该照着俗人的生活规范去生活,而且要比没有学佛的俗人生活的更积极,更和谐,更美满,更有朝气,更有活力。惟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并使他人来乐意接受自己的影响。

俗人生活的第一任务便是建设和乐的家庭。对父母要进孝,对子女要慈爱,敬与养,教与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父母与子女的责任,夫妻,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间,一定要坚守贞操,要敬爱对方,要体贴对方,夫妻间感情融洽了,纵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然是一个可爱的家庭。

自在菩提,一切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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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应当从事各种正当的职业,来谋求生活的所需,除了屠业(包括渔业及荤菜馆等),盗业(包括赌业及走私等),淫业(包括酒家,舞场,妓院等),其他的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选择的。有了收入,必须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为居士的收入,分为四份来处理:一分为饮食(家计的生活),一分为田业(营业的资本),一分为贮藏(家中的储蓄,以备急用),一分为给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和利润)。以这样的经济计划,来计划家庭的经济,实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学的分配。

但是,经济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达到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斥责收入超出支出的守财奴,把他们喻为饿死狗,更斥责支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们喻为没有种子的优昙钵果。

自在菩提,一切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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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家庭经济的基础巩固了以后,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余力的话,就该用于家庭以外的福德——供养三宝及公益慈善的事业中去了。所以《杂阿含经》中也说,居士的财产,应该分作三种用途:一是供养父母,二是养育妻子儿女及周济亲属,朋友,仆从等,三是供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即在其中)。

一个居士,应该时常亲近三宝,但如不顾家庭的事务,放弃了对于父母子女及夫妻的责任,专来亲近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经尽了对于家庭的责任。

一个居士,应该无条件地供养三宝,但如克扣了父母的所需,减少了子女的营养,节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低了仆人的工资等等,拿来供养三宝,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对方的心许,或者是出自个人的自动。

自在菩提,一切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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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居士,不能由于信佛而破坏了家庭的和乐,应该由于信了佛的缘故,而使家庭更加和乐起来。否则的话,你的家人,因为不满你的不顾家庭而只顾三宝,他们不但对你起反感,也连带着对佛教起反感,这样以来,你本为了恭敬三宝,却使你的亲人变成三宝的反对者,这是非常不幸的事。

居士是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菩萨是以救度众生为要务。如果,你把自己的亲人,拒之于三宝的千里以外,还谈什么救度众生呢?

阿弥陀佛!

自在菩提,一切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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