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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为体,心为用,无相为相.
比如:灯泡,灯泡是体,光是用,灯泡的样子是相.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3 20:29:48编辑过]
更正上帖:
佛以真心为体,般若为用,无相为相.
佛以无常为体,
真常为用.
以生死为体,涅槃为用.
有道理也难免落草:无体为体,有用为用。
你这么回答就不落草了;佛以为体的为体,佛以为用的为用. 这个肯定不会挨打的.
真人的问题?好像自己回答过了吗?体本就是用物,还找何体何用?
一般佛菩萨以真心为本,以万物为体用,以万法智慧教化万方。所谓无我的运变规律也在这里。
看来你该自掌30
体是体,用是用.不同的.
佛以真常为体,无常为用
佛以无相为体,生死涅槃为用
佛以自性为体,大千世界为用
佛以无言为体,化名真人为用